为深入贯彻落实《金沙县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试行)》(金卫健通﹝2021﹞65号)和《金沙县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金沙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清池镇分院2022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清池镇分院关于2022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学历、资格等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
(四)具备拟报考《职位表》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 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待遇
(一)工资按照金沙县清池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保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缴纳工伤、失业、养老(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七、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2年12月15日金沙县清池镇卫生院公示栏公布,同步在金沙县清池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贵州163网站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3日,上午 08:30-11: 30,下午14:30-17: 30。
2.报名方式:通过邮箱(695364218@qq.com)投递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等)。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方案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2.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
八、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卫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面试地点:金沙县清池镇卫生院中医科三楼会议室。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时间:2022年12月25日9:00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2月24日14:30-18:00,领取准考证需携带本身份证。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招聘岗位空缺的,可顺延递补。
十、公示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2个月后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执行;
(二)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监督,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金沙县清池镇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金沙县清池镇卫生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 18386294612
附件:金沙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清池镇分院2022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金沙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清池镇分院2022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金沙县清池镇卫生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