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黔东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加分审核情况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方式
主要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比对的方式进行确认。相关信息比对一致的,作为加分依据;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异议的,由考生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
二、加分政策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计算笔试环节成绩时加5分:
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
2.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
3.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
4.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二)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三、有关事宜
1.通过用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共26958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3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7日17:00时前在工作时间内向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符合加分条件且已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不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
3.如有符合加分条件但未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请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现场加分审核原则上须由本人持《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页和本人页)1份进行现场审核。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由他人代办加分审核的,要书面说明需要代办的原因,并出具书面委托书。代办人需持加分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签署加分审核资料,以及代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加分审核。
4.需要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7日17:00前到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23号)进行现场加分审核,逾期未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黔东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核结果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
0855—8256229(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5—8221416(州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黔东南州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加分人员名单
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