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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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30 18:09:54 164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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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荔波县城市社区工作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划定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下:

03专职网格员(五岗)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其他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复审地点: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其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资格复审对象以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为准);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选聘单位按照《选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

(三)选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荔波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后进入复审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 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 村级文书和已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的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 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社区出具的截至2023年6月8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2018年6月8日以来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 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7. 选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www.libo.gov.cn)上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招聘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4-3615308(玉屏街道办事处)

附件: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荔波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来源】荔波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荔波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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