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8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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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4 15:48:27 393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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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威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威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抽派部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20日至8月21日(上午9:00--下午18:0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地点:威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地址:五里岗工业五路、政务服务中心往工业四路方向100米左右处

联系电话:0857-6232557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威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威宁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国有企业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人事部门或企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限威宁县户籍或威宁县生源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或威宁县教育科技局出具的生源证明)。 

6.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威宁县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7.定向招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威宁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复印件须经威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

8.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需提供所属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1份(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经县民政局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还须提供由所属乡镇出具的连续任村干部满3年(含3年)以上且仍在职的证明。

9.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持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责任自负。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短信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时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威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威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6232557(威宁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650969(威宁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

1:威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宁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来源】威宁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威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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