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方案有关规定,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详见附件《雷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及1张两寸彩色照片于8月24日(星期四)上午8:00到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报到,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带队前往具有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务必认真查阅本公告,牢记体检报到时间,未按时到达的,取消体检资格;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随行至体检医院。
(三)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不准饮酒(建议以素食为主),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天上午不准进食、进水;身体不适有特殊情况的,体检前需向带队工作人员、医生和监督员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安排,不准单独行动。
3.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在体检过程中,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监督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体检医院向雷山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待确定延伸时间后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5.体检由雷山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6.违反以下纪律的考生,取消当年聘用资格:
(1)找人代为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2)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
(3)串通医务人员进行舞弊的;
(4)无理取闹,扰乱体检秩序,辱骂医务工作人员和其他带队工作人员,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对医务工作人员采取报复行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他人参加体检的。
(五)考生在体检前须上交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统一保管,如发现不交的,无论是否处于开机状态,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六)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5-3336770(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雷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x
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