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8月26日)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第二批)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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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3 17:37:24 174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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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批)》规定,经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现将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第二批)面试(专业测试)(以下简称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见附件1)。

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时间: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17:30;

(二)领取地点: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

(三)领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本人《面试准考证》,不可代领。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请务必于面试前到考点查看,安排好食宿,注意面试日期、乘车时间及路线,提前做好乘车准备。

四、面试方式

(一)报考教育教学岗位((16001-16007、16009)的面试方式为:上微型课,时间为15分钟。

(二)其它岗位(16011-16015)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以上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面试有关事宜

(一)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并认真阅读面试人员须知,按须知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凭《面试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面试当日上午8:30后仍未进入指定候考室的面试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请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日前2天将放弃面试承诺书(签字、按手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120677549@qq.com )。

(四)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是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第二批)信息发布的唯一网站,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只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于考试期间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所发布的考试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面试工作疫情防控严格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执行(详见附件2)。

咨询电话: 0855-522718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5-5221447 (县纪委县监委)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第二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单位名称 报考职位代码 报考职位名称 岗位类别 是否入围  面试 备注
1 张丽嫣 中共剑河县委党校 16001 从事党建及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 武晓珺 中共剑河县委党校 16001 从事党建及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 杨仁平 中共剑河县委党校 16001 从事党建及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 冉佩灵 中共剑河县委党校 16001 从事党建及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 袁翠萍 中共剑河县委党校 16001 从事党建及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6 罗梅 中共剑河县委党校 16001 从事党建及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7 李江兰 中共剑河县委党校 16001 从事党建及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8 欧阳大海珍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 姜宇航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0 罗远远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1 吴娜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2 谭霖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3 宋玉琦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4 李晴云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5 曾德竹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6 黄灵俐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7 曾德碧 剑河民族中学 16002 从事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8 潘晓玲 剑河民族中学 16003 从事高中数学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9 杨钰丹 剑河民族中学 16004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0 付俊秋 剑河民族中学 16004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1 杨文静 剑河民族中学 16004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2 赵杰 剑河民族中学 16004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3 黄朝菊 剑河民族中学 16004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4 黄廷伟 剑河民族中学 16004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5 谢云 剑河民族中学 16004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6 韦红珍 剑河民族中学 16004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7 王葡金 剑河民族中学 16005 从事高中物理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8 张玲 剑河民族中学 16006 从事高中化学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29 罗国豪 剑河民族中学 16006 从事高中化学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0 李作豪 剑河民族中学 16006 从事高中化学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1 周前进 剑河民族中学 16006 从事高中化学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2 李绍荣 剑河民族中学 16006 从事高中化学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3 瞿香玉 剑河民族中学 16007 从事高中政治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4 杨永菊 剑河民族中学 16007 从事高中政治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5 张晓芳 剑河县第二中学 16009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6 潘秋花 剑河县第二中学 16009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7 杨涛 剑河县第二中学 16009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8 王红花 剑河县第二中学 16009 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39 白晋恒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 16011 从事临床医学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0 邰书蔓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1 刘晓俞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2 杨琍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3 陈诚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4 吴千凤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5 王江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6 刘晖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7 邰秀国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8 杨哈博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49 刘运明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0 莫媛媛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1 吴丹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2 姚宇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3 李茂荣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4 李黎娟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5 邰政敏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6 谢婷婷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7 龙金花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8 徐丽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59 沈良静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60 陈晓红 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16012 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61 刘荣荣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62 陈庆彬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63 刘行佳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64 夏青婷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65 勾元甲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66 贾丽霜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67 周鹭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68 吴腾黎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69 张欣怡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0 刘春英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1 彭亮洁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2 李玉兰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3 包林峰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4 杨慧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5 潘秀蝶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6 龙玲秀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7 姚雁凯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8 陶荣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79 胡梅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80 谢雨霏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81 杨肖静 南加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6013 从事科宣教文化中心日常办公 管理岗位
82 万章梅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83 杨环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84 王太静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85 张艳琴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86 杨明雪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87 黄琴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88 陈光辉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89 向子燕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0 刘跃奎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1 王娟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2 黄欣然 久仰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4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3 吴和芝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4 罗福恩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5 应妮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6 潘承美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7 杨涛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8 刘仕洋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99 王瑞长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00 杨乾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01 杨夫 磻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16015 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附件2:     

            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

根据国家、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我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其中阳性或体温异常人员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二、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考场,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调整考场等有关安排。

四、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考生在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做好相应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来源】剑河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剑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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