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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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1 21:33:27 1560 附件下载
➤【公务员、事业编】招1000人!2024年省考、事业单位线上模考(考试截止3月3日)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80号)精神,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4月13、14、20、21日举行。为做好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23年12月1—14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试报名实施属地化管理,考生根据工作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

 考生在网报注册时须使用微信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众号并绑定报名用户,以便通过微信登录账户、找回密码、接收缴费、考试等相关信息推送。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完成现场确认后或考试实施前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发现填报错误的,请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点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1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绥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十楼)

3.历史考生自动确认

2023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提交报名信息后会自动确认,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试费用缴纳

1.收费。按照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均为每人每科70.00元。

2.缴费方式及时间

遵义考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包含历史考生)在考区资格审核完成后登录个人报考账号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在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条件

 1.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2.在晋升高一级职称中享受提前(直接)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给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记功表彰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优惠政策时间至2027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完成截止。

(三)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有关规定,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

 1.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取本专业全国合格标准中级资格证书(网上填报时在“专业工作经历”栏中注明“贵州省内合格聘用达到规定年限”)。

 (五)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8〕46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第一个聘期内(三年)可享受中级待遇(仅指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可推荐其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注:同等对待政策中,本科学历取得规培证视为硕士学历可以直接报考中级的考生仅限临床、中医、口腔三大类别的医师(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只有执业助理医师证的)和护士规范化培训不在同等对待政策之列。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精神,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注:本科及以上学历规培证不作为报考中级考试的必备条件,暨执业注册满4年即可报考中级。

 (七)药、技类专业有关要求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八)护理类专业有关要求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1年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3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5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九)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三、其他规定

(一)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凡报考《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及执业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二)专业合并

 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三)转岗申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

 四、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考生报名要求

 1.报考学历为2002年以后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学校名称”“教育情况”“学历证书编号”相关信息,以便网报系统通过学信网对证书编号自动验证。学历信息填写错误的必须重新维护正确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2.工作单位名称时,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健局注册的“医卫生机构”名称。工作单位名称不得简写。

 3.考生填写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须本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一致。

 4.考生在网报注册时须使用微信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众号并绑定报名用户,以便通过微信登录账户、找回密码、接收缴费、考试等相关信息推送

(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电子证照打印件)1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单位公章

1)学历(学位)证书、学籍电子备案表。

2)医师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医师执业证书不能使用电子证照,需复印执业证书上所有有内容的页面。

4身份证(或贵州公安APP身份证电子证照)

5硕士学历直接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其中,在编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用人单位聘任证明文件;非编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贵州省内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至少近2个月)

6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直接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在编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用人单位聘任证明文件;非编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贵州省内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至少近2个月)

7)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聘用审批表)。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还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并符合本文第三条第款)。

 4.上传和提交的照片要求

 报名表和网上上传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待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对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抓拍,女性穿背带式服装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并使用“照片审核修改工具”核验后上传,确保“准考证”制作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办理。

 5.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2023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提交报名信息后会自动确认,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变成绿色√,状态信息显示为“您已完成报名确认,请等待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则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如信息发生变化,无法进行自动确认的,系统会弹出“自动确认失败”的提示框并详细说明与上一年度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为灰色,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7.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实施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如需删除或修改请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点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

 附件:1.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2.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年限一览表.xlsx


   绥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日 

【来源】绥阳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绥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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