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位于南明区新华路石岭街5号国恩大厦,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党务工作者。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岗位:基层党务工作者
(三)岗位类型:临聘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5.能安心在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在各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南明区新华路石岭街5号国恩大厦新华路街道5楼党政办办公室)或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nmqxhljdxx@163.com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填写完善的报名表(手写或打印版均可,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新华路街道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在报名结束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四)录用程序
1.面试:资料审核过关的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2.体检:确定录用的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录用人员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分配方案及待遇。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851-855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