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2024年盘州市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6月27日-7月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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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8 11:00:51 3761 附件下载
报名已结束

招考单位: 盘州市

招录人数: 14

考试类型: 社区工作者

笔试时间: 2024-07-13 09:00:00

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及工会相关知识

报名时间: 2024-06-27 09:00:00~2024-07-01 17:00:00

线上报名地址: http://219.152.63.192:16223/exam-system-examinee/pz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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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和六盘水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方案><六盘水市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工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14名(编外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和职位

盘州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14名(编外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盘州市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考对象

盘州市户籍或盘州市生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现代化办公基本操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4年7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6月27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16223/exam-system-examinee/pzgz),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盘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至7月2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16223/exam-system-examinee/pzgz),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24小时内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予以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已提交报考申请但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以修改报名信息(2024年7月1日下午17:00前),并重新确认。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4年7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2024年7月1日下午17:00至7月2日下午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进行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至7月2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16223/exam-system-examinee/pzgz)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计划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则按1:3比例相应缩减计划招考人数。

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盘州发布、盘州工运之声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4.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16223/exam-system-examinee/pzgz)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及工会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招聘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根据本招聘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盘州发布、盘州工运之声等微信公众号上关注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盘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下简称依次递补)。

体检在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考察工作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工会社会工作者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市总工会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确定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盘州市总工会和红果经济开发区行文拟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总成绩排名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盘州市总工会、红果经济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其他有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待遇保障

1.试用期工资:拟聘用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后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基础工资以当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盘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为基数,本科学历者1.9倍、研究生学历者2倍。工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由市社工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第三方机构如发布、宣传考试内容,均为虚假信息。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签订合同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公告及相关事项解释权属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2024年盘州市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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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8日


【来源】盘州市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盘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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