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着力提升人才引进工作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助力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筑党办发〔2014〕25号)和《花溪区高层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花党办发〔2019〕14号)有关规定,结合花溪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胜任引进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贵阳贵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未取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的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4.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5.截止2024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截止2024年8月31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 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评审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贵安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岗位需求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签订意向协议、体检、考核、公示、审批与聘用(含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岗位需求:花溪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
1.时间:2024年7月10日起至7月14日。
2.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才把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27165406@qq.com。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提供相关学历印证材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满足需求岗位条件相应的印证资料(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
5.其他可以说明个人专长、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8.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笔试科目: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笔试成绩将在花溪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告。笔试人员为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当天发放。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按照引进岗位数不超过1:6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如推荐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6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试教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由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试教。
(五)面试(试教)
1.面试(试教)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2.面试(试教)试题由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监督小组监督下,组织专家组进行出题,每个学科在试教前一天下午15:00前在花溪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uaxi.gov.cn/)发布3个试教题目,试教当天由本考场本学科抽签确定的第一号考生在公布的3个试题中现场随机抽出1个,作为本考场本学段本学科统一试教题目。
3.试教时长为15分钟,每名考官对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师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查。考官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试教成绩。
4.试教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总成绩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发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七)签订意向协议
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并与拟引进人选签订意向引进协议。拟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八)体检
体检在“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对人才自愿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由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另行确定引进人选, 确定后用人单位可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意向引进人选中择优递补确定拟引进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凡进入考核、体检环节的拟引进对象,在考核、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等方面进行考核,认真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引进。
1.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
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
4.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及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的;
5.经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的。
(十)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
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人才引进环节的资格。
(三)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花溪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