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安新区中小学雇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2024年拟公开招聘中小学国企雇员教师11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国企雇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国企雇员教师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国企雇员教师114名,具体详见《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国企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同系列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高校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中小学系列教师)。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留学归国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需在《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处填写“无”,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23日。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9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9年报考公务员,2020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9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报名及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20日09:00至12月23日17:00期间进入“智考中国”(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744),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9:00至12月24日12: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智考中国”(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744),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统一组织下开展,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2月2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2月23日17:00至12月24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申请,经同意后修改;其他信息有误且已通过审核的,须在资格复审环节由本人出具修改说明。
3.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在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的指导下开展。资格复审在网络资格初审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未关注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7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2024年12月29日至30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公告》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合格章;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或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进行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服务调剂承诺书》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月2日09:00至1月5日9:30登录“智考中国”(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744),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5年1月5日(星期天)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由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试教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试教人选。
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贵安新区官网”公告信息,如因未关注导致未参加招聘后续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百分制成绩×40% + 试教成绩×60%。
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四舍五入前的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进入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3.国企雇员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三年期满后可由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九、体检
体检由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组织开展。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因此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实际成绩计算。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核
考核工作由新区国企雇员教师招聘专班负责开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一、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布后,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放弃后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实际成绩计算。递补人员名单将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该岗位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及办理入职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入职的拟聘人员,按程序由第三方办理入职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要求
(一)科学设岗。本次公开招聘国企雇员教师工作中,要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二)强化监督。要专门设置举报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要耐心、细致地解答报考人员提出的问题,切不可推委、敷衍、搪塞。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8908328
监督电话:0851-88900107
附件1.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国企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7).xlsx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国企雇员教师工作专班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