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及期满就业服务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4〕32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202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就业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59号)要求,现对2022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晴隆县“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年度考核获得一年优秀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9名人员,拟转聘为晴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转聘工作,成立2024年晴隆县“三支一扶”人员转聘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三支一扶”转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结束后机构自然撤销。
二、转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转聘对象及转聘程序
转聘对象:2022年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募,服务于晴隆县基层单位年度考核获得一年优秀且期满考核合格的9名“三支一扶”人员。
转聘程序:经转聘方案公布后,年度考核获得一年优秀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提出自愿转聘申请,经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转聘申请
转聘对象需于2024年12月26日前提交转聘申请至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转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必须在县“三支一扶”转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束后,转聘对象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2024年晴隆县“三支一扶”人员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转聘对象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转聘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2024年晴隆县“三支一扶”人员转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转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转聘资格条件,查阅个人档案,确认其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2024年晴隆县“三支一扶”人员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考察材料的。
(六)干部人事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
(七)在工作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考察的转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聘用原则上聘用到原服务乡镇,拟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通过转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在晴隆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不含“三支一扶”2年服务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必须聘用在原服务乡镇工作,不得申请调出(含考调、借调)、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招录考试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再约定试用期。
八、纪律监督
转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晴隆县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转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最终解释权归2024年晴隆县“三支一扶”人员转聘工作领导小组。转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2024年晴隆县“三支一扶”人员转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0859—782104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律监督电话:0859—7612055(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符合转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符合转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