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我县脱贫攻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实现“就业一人 脱贫一户”的目标,根据《黔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40号)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7〕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县第二纪工委的监督下,由镇远县就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的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其中两路口安置点2名,慢坡安置点1名)。
四、招聘条件
具有镇远县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18-45周岁;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劳动保障工作和就业扶贫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负责做好本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的就业失业、技能培训等基础信息调查统计,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报表上报和资料更新;针对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开展入户登记和宣传,提供最新的培训和就业岗位信息,并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及动员参加培训。
(三)协助县就业局和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 2019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镇远县舞阳镇西秀街9号(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现场填写《镇远县非全日制劳动保障协理员就业申请表》;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对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就业申请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面试:本着“脱贫、择优、公开、公平”原则,结合岗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
(四)体检:公示期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报考人员自行安排,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签订协议:体检结果合格,将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协议。
七、工作要求及待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享受正常的节假日。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70元(根据全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交纳五险。
八、聘用管理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协议。
2.本次招聘岗位用工期限为三年,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原聘用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可继续聘用,三年期满后终止劳动协议。县人社局按照《镇远县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定期培训和考核。对工作不胜任,违规违纪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协议;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协议。
九、未尽事宜由县就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711102 联系人:田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