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职数
(一)遴选对象:全县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含各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职数:共4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计算机相关专业1名)。
二、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热爱办公室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印江网及微印江发布《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8至8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吴家雄,联系电话:0856-6222852。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定向招考生需提供招聘合同)及《报名表》(附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参加遴选人员,报名人数与遴选职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减少遴选职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且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知识(计算机专业重点测试计算机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相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计算机专业增加实际操作测试,且实操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由评委会现场评定并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并对被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察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办公室组织开展,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公示
经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将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抽调到县委办公室进行试用(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遴选相关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从事考试、考察、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遴选人员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印江自治县纪委县监委监督电话:饶敏毅 0856-6316966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进入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两天向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动放弃书面申请;
2.本公告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