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19〕41号)文件精神及黔西南州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为确保我县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县(含划入义龙试验区四个镇)符合条件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安龙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 号)规定,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人员、非师范类人员、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二)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以上列举不全的,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二)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9 月 23 日—10 月 18日(每个工作日 7: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9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上报认定时间:2019年10月30日—12月6日
2.申报网址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按页面提示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人报名信息,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选择认定机构时要选择“安龙县教育局”才能在本县进行现场确认。
3.核对自己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申请人的报名号。申请人要牢记报名所填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申报以后进入系统修改资料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网上报名结束,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系统,以免被他人更改信息,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体格检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 (2010) 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现场确认前到安龙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需为“合格”。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限内到“安龙县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安龙县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设在安龙县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近期本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属本县户籍人口(含义龙新区四镇)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原件; 非本县户籍人口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7.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认定机构打印)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结论及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证书领取地。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上传电子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14*156像素;纸质相片与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
(四)有关咨询
安龙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5214950,申请人员可加入“安龙县教师资格证认定”QQ群,群号:202762261。
安龙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