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服务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泉都街道招聘就业服务协管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小军县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军县就业局副局长
成员:杨成林县就业局办公室负责人
陈 燕县就业局培训股股长
曾后玲县就业局就业股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就业局办公室,由杨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杨成林、陈燕、曾后玲三位同志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就业服务协管员5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县就业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泉都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初中以上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其中:泉都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家庭未就业人员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就业局办公室(就业大厅),咨询电话:0856-7623386。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5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5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5人的,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岗位工资:按上年度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按月从就业专项资金中100%拨付解决)。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就业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