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意愿、合理安排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热爱社会管理事业;
5.具有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
7.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8.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规定及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其它不适合聘任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需提交资料。(1)填写报名表一份;(2)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2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9日,每天上午9:00—17:00;
3.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公安局二楼213办公室。
联系人:龙祥俊,联系电话:0851-37150880,18285145720。
(二)综合测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理论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能力素质、个人特性以及对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县委政法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待定。
(三)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结合岗位要求、岗位适应能力,择优录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聘用。
四、福利待遇
月薪3000元(含五险)
五、其它未尽事宜
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