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实施方案(1月4日至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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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4 08:53:43 1402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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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组通〔2014〕92号)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各级机关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工作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雷山县内各级机关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并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或村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工龄要求公务员一年以上、选调生二年以上,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

6.具备《职位表》所列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学历不含非全日制同等及以上学历);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招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统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遴选方案、职位表及相关条件。

(二)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为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3室。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3)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原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按公务员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和《职位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因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抽借调手续。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和资格审查,遴选职位不达到1:3的该职位取消遴选。

六、笔试

报名结束后,笔试考试方式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月15日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告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3:1比例,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现场资格复审没有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如出现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遴选单位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逾期不答复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党委、党组)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加盖验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为公务员的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或符合登记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录用到机关单位前,有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5.调入现所在工作单位调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告公示进行5工作日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告公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考察

(一)考察对象及人数确定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遴选计划数加1确定考察对象及人数。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将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若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致使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可从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无人递补的,则按实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否则将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二)考察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一般为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德的情况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十、拟调对象的确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提出拟调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对象进行审批同意后,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发布后,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333633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3室)

附件:1.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来源】雷山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雷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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